“看到?jīng)]有,村委會公開欄張貼出來了,柯支書沒在村上干了。”
“聽說了,就是因為他和副書記私分集體土地補償款的事情,他們兩個現(xiàn)在都被紀委處理了?!?/font>
近日,瀘州市瀘縣福集鎮(zhèn)石鴨灘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柯某某和黨總支原副書記朱某某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事引發(fā)當?shù)厝罕姛嶙h。
去年5月,瀘縣紀委監(jiān)委在福集鎮(zhèn)開展監(jiān)督檢查時,收到群眾反映石鴨灘村2社社長余某某可能存在侵占村集體資金的問題線索,隨即開展核查。核查組到石鴨灘村提取了余某某領取土地復墾補償款相關材料,材料顯示余某某在響灘子采石場復墾過程中,領取了2309平方米土地復墾補償款共計29.09萬元。
瀘縣紀檢監(jiān)察干部在福集鎮(zhèn)石鴨灘村走訪群眾了解相關情況。(胡光杰 攝)
核查組又對響灘子采石場周邊群眾進行走訪了解。
“大姐,請問您曉不曉得你們村余社長在響灘子采石場有土地沒呢?”
“沒有沒有,肯定沒有,他家的田土都沒在這邊?!?/font>
……
一番走訪下來,核查組了解到被納入閑置土地復墾利用范圍的響灘子采石場里并沒有余某某的土地。
在鎖定外圍證據(jù)后,核查組直接找到余某某談話核實情況。
“請你介紹一下你申報復墾土地補償款的土地權(quán)屬情況?!?/font>
“我申報的土地不是我的,是我們村集體的……”“你明知土地是村集體的,為何要以自己的名義申報并領取補償款呢?”
據(jù)余某某交代,2022年5月,石鴨灘村開展農(nóng)村閑置土地利用工作,在指認和丈量土地時,余某某將村集體土地2309平方米指認為自己的土地,企圖將補償款占為己有。
2023年初,因有村民向村委會反映余某某申報的土地面積存疑,時任該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的柯某某和黨總支副書記朱某某便向余某某核實,余某某予以承認,并同意在領到補償款后全額退還給村委會。同年6月,余某某收到補償款后將其中5.09萬元用于歸還債務,剩余的24萬元轉(zhuǎn)入朱某某個人銀行賬戶。
了解上述情況后,核查組先后找到柯某某、朱某某了解情況。在證據(jù)面前,兩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
“在收到余某某退回的補償款后,我考慮到村上工作辛苦、收入不高、委屈不少,而且也沒人曉得這事,就想把這筆錢當作是平時工作的‘辛苦費’,后來我向柯支書提議將這筆補償款予以平分,柯支書也同意了?!敝炷衬辰淮?。
在2023年7月,朱某某和柯某某便合謀平分了24萬元。但次月,因聽聞有村民舉報余某某冒領土地復墾補償款,柯某某、朱某某擔心私分補償款的事情敗露,遂將包含余某某借用的補助款共計29.09萬元“原封不動”存入村集體賬戶。
最終,柯某某、朱某某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柯某某被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余某某被責令辭去社長職務。今年1月,柯某某與朱某某因犯職務侵占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朱某某給我說這個事情的時候,我還有些猶豫,但最終未能經(jīng)受住金錢的誘惑予以同意,是貪欲讓我誤入歧途……”收到判決書后,柯某某悔不當初。
案件查處后,福集鎮(zhèn)紀委積極開展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工作,將該案納入鎮(zhèn)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典型案例剖析清單,并提出整改措施10項;推動建立《瀘縣福集鎮(zhèn)農(nóng)村集體資金資產(chǎn)資源規(guī)范化管理辦法》《福集鎮(zhèn)村(社區(qū))工作經(jīng)費管理辦法》等制度4項,堵塞漏洞,防止出現(xiàn)類似問題。
為推動“一案一事整改”向“一類問題治理”轉(zhuǎn)變,去年以來,瀘縣紀委監(jiān)委緊盯農(nóng)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組建工作專班,印發(fā)任務清單,對農(nóng)村集體資金來源、固定資產(chǎn)、土地資源、工程項目建設等情況開展專項監(jiān)督檢查,全力推動專項整治,守好群眾的錢袋子。截至目前,全縣共收集和發(fā)現(xiàn)相關問題線索192件,立案109件,組織處理65人,黨紀政務處分106人,挽回經(jīng)濟損失113.2萬元。(作者:劉銘 吳威)
編輯人員:白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