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州紅原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楊彬
【案例】
楊彬,男,1980年11月生,四川小金縣人,2000年12月參加工作,200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曾任阿壩州紅原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長,紅原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2022年1月,任紅原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2024年4月,接受紅原縣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2024年7月,楊彬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4年8月,楊彬因犯受賄罪被紅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案悔】
【案情】
“縱觀過去十年,不分場合、不分時間、不分多少,來者不拒,送我就收,這哪里是這些商人、服務對象在給我送錢,這完全是給我準備的、將我送進監(jiān)獄的門票……”這是楊彬在懺悔書中的自白,走到今天這一步,是他一直以來放縱自己的“貪腐”之心,無視黨的紀律規(guī)矩、放棄組織教育挽救,為自己的行為“必買的單”。
為何沒能守住初心,將黨紀法規(guī)拋之腦后,丟掉理想信念,甘于沉淪商人、老板的“圍獵”?為何多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依然我行我素、心存僥幸,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淵?
精神缺鈣,初心蒙塵甘逾矩
楊彬從小在邊遠山區(qū)長大,生活很艱苦,父母通過務農(nóng)的微薄收入,供養(yǎng)他讀書求學,希望他能成為國家的人才、家族的驕傲。楊彬沒有辜負父母的期望,2000年中專畢業(yè)后,他被分配到紅原縣國土資源和建設環(huán)保局工作。起初,楊彬非常努力,通過自身的勤懇敬業(yè)和組織的關心培養(yǎng),逐漸從一名基層工作人員成長為紅原縣住建系統(tǒng)“一把手”。
隨著職務的升遷,楊彬身邊各類商人老板、服務管理對象越來越多,想方設法前來接觸、“圍獵”他的人也越來越多,他們邀請楊彬出入不同的場所,參與不同的飯局。平時只看重業(yè)務工作,長期忽視政治理論學習的楊彬,內(nèi)在精神動力逐漸喪失,久而久之,在工作和生活中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為外來的誘惑腐蝕提供了可乘之機。
2014年底,楊彬擔任紅原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長。彼時,承攬紅原縣工業(yè)園區(qū)道路建設項目的商人羅某為討好楊彬,以對接工作為由,約他見面時塞給他一份裝有2萬元現(xiàn)金的“小禮品”,并表示希望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給予支持和幫助。“我知道這里面是錢,我推辭了一下后還是收下了。”楊彬的內(nèi)心雖然非常忐忑,但第一次“變現(xiàn)”讓他嘗到了“甜頭”,他將這筆錢用于了自己的高消費。
2萬、10萬、21萬……楊彬本就不堅定的理想信念很快“決堤”,他對來自商人老板的一筆筆“好處費”通通來者不拒。“放松了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既想當領導干部,又想過高檔生活,坐豪車、穿名牌,吃香的喝辣的,進高檔場所。”楊彬在懺悔書中這樣寫到。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至案發(fā)前,楊彬已在紅原縣住建系統(tǒng)“深耕”22年,他把公權(quán)當“私權(quán)”,大搞“一言堂”,大大小小的項目都由他一人說了算。據(jù)統(tǒng)計,楊彬在紅原縣城鄉(xiāng)環(huán)境衛(wèi)生一體化項目、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等18個項目建設過程中,想方設法為14名商人老板在項目中標、承攬監(jiān)理、撥付資金等方面給予“關照”,并為8名商人指定承攬監(jiān)理、測繪和勞務派遣業(yè)務等。
有商人老板為討好他,刻意組織牌局供其娛樂,楊彬因此逐漸染上賭博惡習。由于自己的工資收入不能滿足賭博需求,他先后11次以“打牌”為名,向3名商人和管理服務對象索要16萬元。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這些年來楊彬先后收受他人錢款116萬余元,其中近一半在牌桌上輸?shù)袅恕?/span>
諱疾忌醫(yī),反復“越線”不知悔
早在2016年6月和10月,楊彬因違反工作紀律、工作要求先后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和行政警告處分,但在兩次談話期間,楊彬均未向組織交代2015年、2016年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和高檔煙酒的問題。
2023年3月,楊彬晉升一級主任科員,考察組工作人員開展考察談話時,詢問他黨風廉政方面有無需要向組織說明的情況,楊彬仍信誓旦旦地稱“自己絕對干凈、毫無問題”。
然而,考察談話后不到一年,2023年10月,楊彬就因收受企業(yè)主拜年紅包共計4萬元,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
為何曾經(jīng)受到3次處分和多次廉潔談話后還不知悔改?“當時組織將我收受4萬元的違紀事實曝光后,我仍抱有僥幸心理,認為組織只掌握了這一件事?!北藭r的他,罔顧組織的教育和挽救,反而認為被處分后,組織對自己的調(diào)查就會告一個段落,因此在受到處分后又繼續(xù)肆無忌憚地收錢“斂財”。
逢年過節(jié)“坐一坐”,旅行回來“接個風”……商人楊某瞄準楊彬這支“潛力股”,先后3次以拜年、接風等名義,送給楊彬6萬元。楊彬在與楊某的多次交往中逐漸變得“親清不分”,認為楊某是“自己人”。2022年1月,楊彬擔任紅原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手中的權(quán)力更大了、項目也更多了,楊某便開始尋找機會,試圖進一步拉近與楊彬的關系。2024年春節(jié)前,時任紅原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副局長的俄鄧學與楊彬在一次打牌中得知,楊彬最近“打牌總是輸,手頭比較緊”,便將消息告訴了楊某。楊某心領神會,“委托”俄鄧學將18萬元送至楊彬家里,楊彬毫不客氣地收下了。
讓楊彬“意外”的是,僅一個星期后,“中間人”俄鄧學就被紅原縣監(jiān)委采取了留置措施。“我內(nèi)心十分不安,擔心自己收受禮金的事情暴露,每天睡覺輾轉(zhuǎn)反側(cè)、徹夜難眠。但自己走到這一步,已經(jīng)沒有勇氣主動向紀委監(jiān)委自首或坦白了。”楊彬坦言。
2024年4月8日,俄鄧學因涉嫌職務犯罪、收受賄賂被“雙開”。不到兩個星期,楊彬被紅原縣紀委監(jiān)委正式立案審查調(diào)查。
“在組織多次提醒,給予機會的大好時間里,自己未能從思想上認識到事情的嚴峻復雜性,仍然抱著僥幸心理。如同一個人生病一樣,如果不及時就醫(yī)吃藥,會將小病拖成大病,甚至到無可救藥的地步……”坐在留置室里的楊彬泣不成聲,后悔曾經(jīng)面對組織的多次提醒,沒有主動坦白,最終在貪腐的路上越走越遠。
【案說】
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剖析楊彬嚴重違紀違法案,表面上是思想滑坡,甘于沉淪于商人老板的“糖衣炮彈”,實際上是未對黨紀國法心生敬畏,拿紀律當“兒戲”,對組織的提醒、警示以及教育挽救無動于衷,最終倒在紀法的高壓線下。
楊彬案警示我們,黨紀國法是必須嚴格遵守的底線、紅線,任何一次的輕視和踐踏,都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廣大黨員領導干部尤其是各級“一把手”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處理好、維護好“親清”的政商關系,自覺對照黨紀國法檢視不足、修正錯誤,這樣才能做到清正廉潔、奉公守法。
——紅原縣紀委副書記、縣監(jiān)委副主任 羅吾才仁
(作者:高幸)
編輯人員:劉迪